2012年3月12日 星期一

民數記十八章 關於亞倫後代與利未子孫的職分,亞倫的後代當祭司,主要管理壇和聖所的...

民數記十八章 關於亞倫後代與利未子孫的職分,亞倫的後代當祭司,主要管理壇和聖所的事,而利未人在會幕中服事,所以主要的服事就是會幕的事。他們在以色列人中都不可有產業,利未人收以色列人的十分之一,而利未人需要再將十分之一獻給耶和華,實際上應該就是給祭司。記得以前唐崇榮牧師提過,這樣就很平衡。只是對祭司來說,還有素祭、贖罪祭、贖愆祭都是他們的,還有初熟之物和各種頭生的牲畜和人,所以看來祭司的待遇似乎是好很多的。

祭司和利未人都不能有產業,因為耶和華是他們的產業,這一方面要顯示出上帝對他們的看顧,另一方面也顯示出他們對上帝的信心,還有以色列人對上帝的順服。實際上歷代以色列人的信仰好壞似乎也可以從祭司與利未人是否受到照顧顯示出來,如果以色列人樂意將十分之一獻上時,祭司與利未人就無後顧之憂,可以專心事奉耶和華,若以色列人不願奉獻,祭司、利未人的生活很快就出問題,當他們需要為自己的生活另外工作時,以色列人的信仰也就失敗

對照今天的情形,我們對教會傳道人是否有盡到奉獻的責任呢?如果我們將傳道人當做是工人,以自己為老闆的話,恐怕信仰一定會墮落,因為只有上帝才是老闆,我們都是僕人,都是事奉的人。相對的,傳道人也也要對上帝有信心,相信上帝是他們的產業,他們不必為自己爭取產業,真的很不容易,特別我們不是以色列人,需要對教會有足夠的信心,不過信心的對象應該是上帝,而不是教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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